17歲男生反擊猥褻少女者被批捕羈押 猥褻少女的逍遙法外,出手相救的被逮捕
“強摟強抱、強行親吻未成年人少女的社會人員,逍遙法外,而我兒子,與耍流氓這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,見義勇為,被逼還手后正當防衛(wèi),還擊一拳,踢了一腳,僅僅17歲,卻以故意傷害罪被追究刑事責任,現(xiàn)在執(zhí)行逮捕,羈押在看守所,還逼著我們賠錢。于情于理于法,還有正義可言嗎?”
12月26日下午,向記者反映此事時,焦作市民王恒波夫妻難抑激動,時不時泣不成聲。就此“反擊猥褻少女者是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(wèi)”一案,記者連日來進行了調查采訪。
●講述:
17歲少女被連續(xù)猥褻,17歲男生出手相救
今年62歲的王恒波在焦作市解放區(qū)經營一家小吃店,兒子王勇(化名)出生于2003年2月,今年年僅17歲,在焦作市區(qū)一所學校上學。
據(jù)他講,2019年12月10號凌晨2時30份許,他17歲的兒子王勇接到了兩位女同學電話,約去焦作市解放區(qū)楊樹街一家名為二十五點的酒吧聚會。
“他們吃飯中間,又來了兩個男孩,其中一個男孩,后來知道名字叫和某豪,坐到了王超的女同學佳佳(化名)旁邊,他們倆人從不認識。和某豪喝了一會酒后,開始強行摟脖親吻佳佳,佳佳反抗推開,請求我孩子帶她離開。”王恒波說。
隨后,王勇拉著佳佳往樓下走去。讓兩人沒想到的是,和某豪追了上來,又開始強行摟抱佳佳,佳佳很是反抗。
“我孩子回頭一看,又上去把女孩拉開,又走到馬路邊準備打車把女孩送回家。這時,和某豪從馬路對面一家商店購物后又追了過來,站到我孩子面前,質問‘你啥意思’,話沒落地,拳頭就打在我孩子臉上。我孩子下意識還了對方一拳,和某豪倒地,我孩子又往他屁股上踢了一腳,就送那女孩回家去了。”王恒波說。
對于上述事發(fā)過程,12月26日下午,出生于2003年1月、今年17歲、正在讀高中、與王勇為初中同學的佳佳在父親陪同下接受采訪時,予以認可。
佳佳說,他與和某豪根本不認識,是她的女同學叫過去的。在被和某豪強行摟抱親吻時,非常害怕,也非常反感,并不停躲避。對于自己和王勇已經下樓和某豪仍追出來再次強行摟抱的行為,佳佳更是生氣。
“據(jù)說,和某豪也是17歲,也是未成年人,但他這行為,就是典型的耍流氓,是猥褻,是違法犯罪行為,我聽孩子說后更是生氣!”佳佳父親說。
對此案情,12月28日下午,記者致電和某豪父親。對方剛開始否認和某豪有性騷擾、猥褻佳佳的行為,但隨后表示,他不清楚案情。
對王恒波訴稱的“和某豪耍流氓且先動手打人”的案情,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新華街派出所辦案民警郭燦勤表示認可,且認為“案情很清楚,并不復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