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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房“陰陽合同”要謹(jǐn)慎 真實案例剖析二手房陰陽合同

2018-11-15 09:44:02來源:四海網(wǎng)綜合

   在二手房交易時,買方為了少交稅費,中介為了促成交易,一般會在雙方的買賣合同上做文章,簽訂“陰陽合同”,這種方式極易引起糾紛,給當(dāng)事人帶來法律風(fēng)險。律師表示,進行二手房交易時,買賣雙方要認(rèn)清“陰陽合同”的危害和風(fēng)險,維護自己的合法權(quán)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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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案例

  小王和小李為夫妻,婚后初期二人一起打拼事業(yè),積攢了一些積蓄,并購置了一套建面約90平方米的商品房。

  購房五年以后,二人將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房屋一套出售予陳某。當(dāng)時,促成這樁買賣的中介建議,為了減少買方的稅費,讓小王與陳某簽訂兩份合同。即:一份為真是買賣合同,合同金額為150萬元;另外一份為在房管局備案的合同,合同金額為100萬元。過戶后,陳某將150萬元的房款支付給小王。

  沒想到,這幾年小王和小李的感情生活并不好,要離婚。在離婚時,小李想要平分當(dāng)時兩人的售房款,理由是當(dāng)時房款屬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。但因為小李沒有保存好真實的二手房買賣合同,同時小李也沒能舉證150萬元才是當(dāng)時雙方交易的真實價格。因此,法院在結(jié)合目前房屋所在地二手房價格合理區(qū)間及交易行情的基礎(chǔ)上,并不予采信小李的主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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